对秦皇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5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10-31 发布机构: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 索引号:000357739/2023-1171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我市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医务人员工作生活保障。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市广大医务人员义无反顾冲上疫情防控第一线,为保护全市人民生命健康作出重大贡献。2020年2月26日,河北省应对新冠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冀政传[2020]2号),市委、市政府积极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市卫健委同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协调落实医务人员有关政策措施的资金保障,统筹调配疫情防控物资、医用防护用品重点向疫情防控一线投放使用,努力为一线医务人员提供良好的休息场所、基础性疾病药物、卫生用品以及干净、营养、便捷的就餐服务。落实了疫情防治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核增医疗卫生机构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做到了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政策措施逐一落实。近年来,公安部门在落实人防、技防、物防和警医联动机制建设方面积极谋划、主动配合,全力推进医疗机构在人防、物防、技防方面建设,建立健全了警医联动协调机制,在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和处置医疗纠纷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发生治安案件、医疗纠纷或其他突发事件后,安保人员和警务室民警共同出警,进行现场处置。遇有重大警情时,根据现场情况上报辖区派出所,实现警医联动,达到了快速反应、果断处置的目的,提高了应对和处置突发案事件的能力,进一步加大对扰乱医院治安秩序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特别是对专门寻找、介入他人医患矛盾,故意扩大事态、寻衅滋事,向医院和医务人员敲诈勒索的职业“医闹”,坚决依法严厉查处,坚决铲除活动在医院及周边的涉黑涉恶团伙,对影响恶劣的刑事案件挂牌督办,组织精干力量快侦快破,依法惩处。
二、关于合理安排工作任务。我市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就医流程做好当前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4号)文件精神,根据疫情防控实际,科学测算工作负荷,合理配置、梯队备勤,提前做好后备力量储备,做好相关保障。做到合理安排工作任务,动态优化调整医务人员的编组、医疗力量的配备和工作班次的安排。开展医务人员健康监测,根据他们的健康状态和身体条件,合理安排休息。保障医务人员的工作和休息条件,加强职业防护设施的建设和设备的配备,做好医务人员的生活服务和后勤保障。
三、关于强化医疗卫生人员健康管理。市卫健委及时将河北省应对新冠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冀政传[2020]2号)文件转发至各县区、市直各医疗机构,要求各医疗机构严格落实文件精神,加强一线医务人员的心理干预和疏导,开展心理健康评估,强化心理援助措施,减轻医务人员的心理压力。各医疗单位为一线医务人员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定期体检,通过谈心谈话、关怀问候等方式,密切关注医务人员及其家属思想动态,做到了心理问题早发现、早干预、早疏导。
四、关于提高医疗卫生人员待遇保障。国家和省为了提高医务人员工资待遇,尤其是疫情期间的待遇,出台了多项措施。2017年,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实行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的通知》(冀人社规〔2017〕1号)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对直接参与国内、国外传染病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调查处置、患者救治等各类一线工作的人员,根据防治工作性质、风险程度等因素,分类、分档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2020年,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冀人社发〔2020〕5号)规定,疾病预防控制事业单位中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传染危险和长年外勤的现场卫生工作人员,在麻风病院及专职从事传染病、结核病、血吸虫等寄生虫病防治的卫生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量大小、时间长短、条件好坏、防护难易以及危害身体健康的程度等情况,分别享受四类卫生防疫津贴。2020年,省卫健委、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卫生机构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核增和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卫防〔2020〕356号)规定,在疫情期间,各地根据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疫情防控工作任务大小和风险程度,按照分级分类、科学合理原则,结合本地实际自行确定核增范围、核增幅度和核增总量。疫情期间,凡涉及市人社局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市直医务人员上述待遇已全部落实到位。核增额度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单列管理,不纳入绩效工资水平核定基数。
五、关于落实医疗卫生人员职称倾斜政策。2020年,为了激励引导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投身疫情防控一线,我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62号),对于参加疫情防控一线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申报评审时,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优先申报推荐,而且对论文不作硬性要求,疫情防控中的临床救治情况、病案病例、诊疗方案、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成果、流行病学报告、病理报告、药物疫苗研发情况、试剂检测设备产品研发应用情况、工作总结、心理治疗和疏导方案等均可作为成果申报参评。免于参加当年的专业实践能力考试,防控经历可视为一年基层工作经历,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时学分。我市全面落实我省对疫情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倾斜政策,三年来已有一大批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到了高级职称。关于人才及人才培养晋升,各医院都有自己的自主权,各单位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确定特色专科、公共卫生等方面的培养培训。
六、关于加大人文关怀力度。河北省应对新冠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冀政传[2020]2号)文件明确“加强对医务人员的人文关怀。各地要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发动志愿者或专门人员,对一线医务人员开展慰问,随时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困难,建档立卡,积极协调解决”。市卫健委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组织各医疗机构加大对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医务人员的关怀力度,加强一线医务人员的保险保障,做好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教育关爱优待以及困难家庭的照顾帮扶。对家有老人和孩子需要照顾的医务人员尽可能创造条件使其兼顾家庭,切实把对医务人员的关怀关爱落到实处。
感谢您在百忙的工作中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望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的关心卫生健康工作,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