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秦皇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5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10-31 发布机构: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 索引号:000357739/2023-1169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财政投入,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条件
为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条件,我市近年来持续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政倾斜力度,不断增加对医疗硬件设施和药品供应的投入。
一是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全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覆盖率在95%以上,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标准化建设覆盖率达到100%。2022年,全市共有8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优质服务基层行”评选活动中表现突出,受到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的通报表扬。目前,我市进一步加强与省卫健委基层处和河北省基层卫生协会的沟通,在达到推荐标准的机构中遴选了3家机构开展社区医院创建工作,力争完成本年度社区医院创建任务。二是我市各县区对纳入一体化管理的2197个村卫生室全部进行了清产核资,建立了台账,统一规范制作了村卫生室的门牌标识,对场所建设不达标的村卫生室进行了建设整改,实行四室分开(诊断室、治疗室、药房、公共卫生室),相对独立,按照规定配置相应器械,对缺少、老化、损坏的设备进行了重新配置,所有村卫生室均配备了洗手盆,有条件的村卫生室配备了水冲式厕所,同时对村卫生室进行了环境卫生整治和美化。三是我市配备5辆移动核酸检测车和82辆负压救护车,2411台人脸识别测温设备和充足的防护、消毒用品,并发放近4万包健康服务包,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救治能力。四是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基层卫生健康司关于做好新冠重点人群动态服务和“关口前移”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3]4)的要求,我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共配备指夹式脉搏血压仪7307个,超额完成任务。按照服务人口15%-20%的标准,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足新冠病毒感染对症治疗的中成药、退热药、止咳药、及抗原检测试剂盒,确保本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用量始终保持在2周以上。依托乡村一体化管理和医供体建设,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出现药品短缺的情况时,指导上级医院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用药需求统一进行调配,同时各县区也积极与国药乐仁堂、华润医药、海港医疗集团等签订采购合同,畅通了购药途径,进一步优化我市新冠病毒对症治疗药物等物资储备规模,全力保障用药需求。
二、加大队伍建设,促进卫生技术人员梯队建设良性发展
一是为了壮大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队伍,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我市组织各县区对所有乡镇、村进行了全面摸排,根据常住人口数量、群众就医需求等,合理设置村卫生室,确定村医岗位,本着“县招乡聘村用”的原则,开展定岗定员、全员聘用。二是市卫健委同市教育局、党委编办、财政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转发关于《河北省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鼓励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拓宽大学生乡村医生职业发展空间。三是开展乡村医生执业注册考试,充实了我市乡村医生人才队伍,本次考试共有205名考生报名参加考生,其中90分以上187人,60-90分14人,60分以下0人,弃考4人,所有成绩合格的考生均申请注册《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四是针对基层医务人员制定培训方案,开展线上、线下、牵头医院下沉带教等多种培训,多次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全员参加省、市培训。五是从二级以上医院挑选的高年资优秀人才,以特定组团形式,按照特定分工,充分发挥专业、专长和技术优势服务定点基层机构,通过坐诊、巡诊、带教、举办培训班和学术讲座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村医的专业技术指导,传授诊治技术和经验,提高对口帮扶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效能
一是升级基本公卫信息系统,采取手机客户端的形式,为开展基本公卫工作提供信息化技术支撑,切实提高全市基本公卫服务项目的真实性和可及性。二是健全转诊机制,如孕产妇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利用线上系统评估孕妇身体机能,对口上级医院可及时知晓该孕产妇的身体状态,当被评估为高危孕产妇时,上级医院第一时间派出救护车直接转诊,全力保证就医人员的生命健康。三是建立双向转诊工作群,医生24小时在线,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患者的就医预约、双向转诊、健康指导及健康宣教等工作提供了灵活的保障。四是通过采用腾讯会议等app召开远程会诊会议,及时高效讨论患者病情,上级医院的专家针对患者情况提出指导意见,如达到转诊条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就医人员可直接转诊至上级对口医院。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结合您的建议,积极协调财政、编办等部门,增加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升级软件和硬件设施,引进大专以上学历人才,壮大卫生技术人员队伍,提高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水平和能力建设,为基本公卫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提供物质和人员保障。
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