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积金中心顺利完成2016年度结息工作

发布时间:2016-07-11        发布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208/2016-165615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住建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新规定,自2016年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统一调整为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本次结息利率为6月30日挂牌一年定期利率1.5%。
为确保2016年度新信息管理系统上线后第一次结息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公积金中心周密安排,精心准备,提前进行了预结测试。7月1日顺利完成了2016年度结息工作,并对结息数据再次进行了抽查校验,确保结息数据准确无误。2016年共为职工结息1.28亿元,同比增长25.49% ,目前全部利息均已记入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