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积金中心多措并举 推进“风险防范年”活动
发布时间:2018-06-27 发布机构: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208/2018-152918
市公积金风险防范年活动开展以来,中心周密部署安排,迅速组织实施,风险防范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在全省风险防范互查中得到了省检查组的高度认可。一是认真梳理风险,全面落实责任。根据《方案》的总体要求,对6个方面16个风险点34条防控措施再次进行了梳理,明确风险控制的实施依据,找出相对应的风险控制措施,把风险排查工作分解落实到中心各部门,把每一个风险点落实到各个岗位。二是强化重点措施,坚持限时整改。中心以提取审批、贷款、受托银行、账户四个方面为切入点,将支取单审改为双审,完善提取审批岗位制约机制;调整贷款系统参数设置,增加系统控制;加强对银行代办点的监管,规范银行代办点业务受理范围;清理管理部银行账户,实现账户集中管理。三是立足长远发展,健全制度机制。注重风险防范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系统化管理。先后完善了《风险防控实施细则(试行)》、《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指引》、《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机制实施办法》等十余项相关制度,形成了一整套完整合理的风险防范管理制度。四是建立稽核系统,强化内部监控。在我省率先开发了住房公积金内部稽核系统,针对四大类29个稽核点进行数据稽核。利用科技手段实现住房公积金内部控制与审计监督的常态化和自动化,由传统的人工稽核到计算机自动稽核的转变,有效解决住房公积金内部稽核工作中存在的人力不足、数据量大、手段单一、实效性差、客观性不足等问题。五是重拳出击,打击骗取行为。重点对虚假异地购房手续、虚假结婚证、提供虚假低保证明三类骗提行为的核查和打击,共查处骗提行为65起,责令退还骗提资金334万元,对骗提人员予以失信惩戒,同时通报职工单位和纪委,有效警示和震慑了违法人员,遏制了违规骗提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