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完成《准印证》编号分配工作
发布时间:2017-07-06 发布机构:旅游和文化广电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文号: 索引号:135/2017-155718
根据河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做好核发一次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从2017年7月1日起,审批一次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启用新的编号。我市按照要求,已完成《准印证》编号分配工作。
市文广新局要求各县区文广新局要以换发新证为契机,严格遵守《印刷业管理条例》和《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大事中事后的监管力度,加强对一次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