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海阳路与西沙滩路设置单行道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7-04-25 发布机构:公安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 索引号:119/2017-164700
为提高我市海港区金三角、西沙滩片区道路通行能力,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经实地调研和分析论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调整海阳路(河北大街至文化路段)与西沙滩路的交通组织,于2017年4月25日0时实施对称单向通行。具体通告如下:
(一)单行道通行原则
1.海阳路(河北大街至文化路段):准许机动车由东南→向西北单向通行,禁止机动车由向西北→东南行驶;
2.西沙滩路:准许机动车由西→向东单向通行,禁止机动车由东→向西行驶。
上述路段相交道路、沿线单位、居民小区出入机动车,应按照单行通行方向行驶。
非机动车与行人不实行单行通行。
(二)交通导行
1.海阳路由北向南机动车:可以经红旗路→河北大街→西沙滩路行驶。
2.朝阳街(东环路)由东向西机动车:可以经海阳路→河北大街行驶。
3.河北大街由西驶往供销大厦、华联商场机动车:可以经由西沙滩路→海阳路行驶。
4.金沙滩家园小区向西、向北出行机动车:需右转弯经西沙滩路→海阳路→河北大街行驶。
望广大机动车驾驶员遵照执行,如有违反,将认定为“违反禁令标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利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进行“交通违法抓拍”,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
特此通告。
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