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河北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候选人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09-07-23 发布机构:科技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文号:秦科技[2009]70号 索引号:116/2009-160136
各县、区科技局,开发区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做好2009年度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申报推荐工作,按照省科技厅的要求,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按照《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8)第18号】和《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冀科成市函(2009)3号】中规定的条款进行推荐。
二、推荐要求
1、推荐的候选人必须是在我市从事科学研究与科技合作的外国科技人员或外国组织。
2、推荐的候选人必须是对我市科技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外国科技人员或外国组织。
三、推荐程序
请推荐单位登录《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系统》网站 (http://121.28.80.134/xmsb),下载《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系统》软件及相关文件,按照要求填写并导出、打印。
四、推荐时间
请推荐单位于2009年7月25日前,将推荐候选人材料一式20份报市科技局知识产权科(成果管理科),预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