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至17日进京车辆可办理《安检证》
发布时间:2017-05-06 发布机构:公安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 索引号:119/2017-111046
为营造安全畅通的出行环境,我省将加强进京车辆管理。从5月8日开始至17日,进京车辆(货运车、出租车、网约车除外)可以办理《安检证》。《安检证》为免费发放,有三种申领方式:
一、到派出所申领
1、单位申请。申请单位到实际经营地或注册地派出所申领《安检证》。申领需提交以下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单位申请书》、《单位责任书》、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单位申请书》、《单位责任书》式样可到受理审核的公安机关领取,也可在互联网“河北公安网燕赵警民通(www.hebga.gov.cn)”的“安检证办理栏”飘窗注册登录后下载。
2、个人申请。车辆驾驶人到属地派出所出示本人身份证、车主身份证、乘车人身份证、本人驾驶证、车辆行驶证等材料,签订《个人承诺书》。
二、到出入境管理部门申领
1、外国人、华侨及港澳台居民申领《安检证》的,到居住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2、申领人需出示本人驾驶证(临时驾驶许可)、行驶证、车主有效身份证件。
3、外国人需要出示护照、签证证件(免签入境的除外)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华侨需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台湾居民需出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香港、澳门居民需出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三、到城区街面警务站申领
城区街面警务站只受理居民个人车辆申请,由申请人出示本人驾驶证、车辆行驶证,乘客身份证。
警方提示:
《安检证》设置了有效期限。其中,警务站、出入境管理部门发放的《安检证》24小时有效;派出所对旅游包车发放的《安检证》当日当次有效,对单位和个人小型客车发放的《安检证》7日内有效。
申领纸质《安检证》后,应在进京途中将证件放置在车辆前挡风玻璃右下方。各进京警务站将设置“已检车辆专用通道”,持有《安检证》的车辆,请通行“已检车辆专用通道”。部分“已检车辆专用通道”装有ETC式快速通行设备,对已办理《安检证》的车辆号牌进行识别,并自动抬杆放行;对未持有《安检证》的车辆,一般情况下,警务站执勤民警将查验司乘人员的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等,必要时还需将车辆引导至安检区进行安全检查。
咨询电话:0312-368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