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监督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5-06 发布机构:城乡建设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134/2011-105513
各县(区)建设局、开发区建设规划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冀建质[2010]315号)精神,结合秦皇岛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秦建专治[2010]2号)文件中整改提高阶段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1.我市已取得甲级、乙级(含暂定乙级)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2.在我市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的外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二、检查依据: 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149号令); ⒉《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150号令); ⒊《河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冀建法〔2006〕539号); ⒋《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暂行办法》(中价协〔2008〕013号); ⒌河北省建筑工程计价标准; ⒍《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 三、检查内容: ⒈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条件符合情况; ⒉造价咨询企业的市场行为情况; ⒊造价咨询企业的工作质量情况; ⒋造价咨询企业计价行为的专项检查情况(此项采用定量评分方法进行)。 三、检查安排: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