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建筑企业中开展对标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5-06 发布机构:城乡建设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134/2011-105919
各县区建设局、市开发区建设规划局,各建筑企业:
为了促进我市建筑业发展,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建筑企业开展企业发展情况对标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第三阶段工作安排,决定在全市建筑企业中开展一次“对标定位”活动,查找我市建筑企业和省优势建筑企业的差距,明确企业自身发展方向,加快我市建筑业健康发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对标定位”是通过学习借鉴先进企业的经营管理经验,查找自身不足,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对推动和促进建筑企业向先进企业学习,锁定发展目标、追赶目标有着特殊意义。各县区建设局、市开发区建设规划局和参加对标的企业,要充分认识这次对标活动重要性,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加强督导,确保对标活动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市海三建设工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是全省优势企业,在经营管理、技术和功法创新、产值利税、质量安全等方面都居全市前列。经研究,这次对标活动将以市海三建设工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我市建筑业标杆企业进行对标活动(2009年度主要生产指标详见附件一)。各县区建设局、市开发区建设规划局,各企业要明确责任分工,主动抓好对标活动的落实。深入了解分析标杆企业各项指标,组织所属企业开展好“队标定位”活动,全方位的对比企业在人才结构、经营管理、企业发展、科技创新、产值利税等方面指标,既要比经济指标,又要比管理创新。既要比宏观效益,又要比微观控制,通过对比明确本企业在全市同资质等级中的排位。
三、查找不足,总结经验。各企业按照本单位主项资质的专业和要求认真填写附件中的表格,对照标杆企业的各项指标,查找在科技进步、核心竞争力、经营管理水平,结构调整、市场开拓力度,综合竞争力等方面差距与不足,着重要从深层次进行分析、查找原因,总结自身企业在发展的路程中正反两个方面经验。
四、制定措施,明确方向。结合企业自身特点,提出企业下一步的改进方向和赶超措施,明确跟进、赶超目标,制定出本企业的发展规划,写出分析对比报告,使企业真正通过技术进步、科技创新和实施“走出去”战略提高综合竞争力。
此次“对标定位”活动时间从2010年7月20日开始至10月底结束。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区、各企业要抓紧落实。请于10月30日前将汇总对标表格、分析对比情况报告,上报市城乡建设局建筑行业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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