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印发2010年各设区市住房保障工作责任目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5-06 发布机构:城乡建设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134/2011-111300
市政府:
为落实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0年各设区市住房保障工作责任目标的通知》(冀建保〔2010〕38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和马市长批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提出以下措施:
一、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住房保障政策的有效落实,也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作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主管部门,我局将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强化我市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的各项监管工作,努力消除各种质量隐患,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质量,让保障性安居工程真正成为民心工程、放心工程。
二、明确重点,细化措施
按照《通知》确定的工作重点要求,我局已于上半年对全市保障性住房的工程质量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在此基础上,对全市保障性住房的工程质量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下半年,我局将按照各项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有针对性地制定监督工作方案。并组织专门力量成立了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巡查组,通过采取日常监督中增加抽查次数和加强监督巡查的方式,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工程实体质量、工程技术资料和实体结构抽测情况。
三、 注重实效,依法监管
我局以落实省厅工作责任目标为契机,着手建立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管的长效机制,加强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加强对保障性住房竣工验收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保障性住房竣工验收条件、组织形式、分户验收程序及实体质量的检查与控制。我局将始终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行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各项法定程序,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并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决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