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时间:2011-05-06 发布机构:城乡建设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134/2011-164624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开发区建设规划管理局,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实施〈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有关要求的通知〉的通知》(冀建质[2011]4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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