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至8月31日进入秦皇岛车辆 可办理安检证
发布时间:2017-06-23 发布机构:公安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 索引号:119/2017-101230
从6月28日开始至8月31日,进入秦皇岛的车辆(货运车辆、出租车、网约车除外)可以办理安检证。持安检证的小型客车司乘人员在秦皇岛旅游可享受景区门票优惠政策,具体优惠幅度以景区规定为准。安检证为免费发放,有三种申领方式:
一、到派出所申领
1、单位申请。申请单位到实际经营地或注册地派出所申领安检证(出租车除外)。申领需提交以下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单位申请书》《单位责任书》、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单位申请书》《单位责任书》式样可到受理审核的公安机关领取,也可在互联网“河北公安网”网站(www.hebga.gov.cn)“安检证办理栏”自行下载打印。
2、个人申请。车辆驾驶人到属地派出所出示本人身份证、本人驾驶证、车主身份证、乘车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等材料,签订《个人承诺书》。
二、到城区街面警务站申领
城区街面警务站只受理居民个人车辆申请,由车辆驾驶人出示本人身份证、本人驾驶证、车主身份证、乘车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等材料,签订《个人承诺书》。
三、到出入境管理部门申领
1、外国人、华侨及港澳台居民申领安检证的,到居住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2、申领人需出示本人驾驶证(临时驾驶许可)、行驶证、车主及乘车人有效身份证件。
3、外国人需要出示护照、签证证件(免签入境的除外)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华侨需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台湾居民需出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香港、澳门居民需出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警方提示:
安检证设置了有效期限,其中,城市街面警务站和路面检查(警务)站发放的安检证3日内有效;派出所对个人车辆发放的安检证7日内有效;出入境管理部门对外国人、华侨及港澳台居民发放的安检证7日内有效;派出所对单位车辆发放的安检证有效期至8月31日。客运班车安检证当次有效;旅游包车安检证当次旅游行程期限内有效。
申领安检证后,应在进入秦皇岛路途中将证件放置在车辆前挡风玻璃右下方。旅游高峰期期间,进入秦皇岛的各沿途警务站将设置“已检车辆专用通道”。持有安检证的车辆,通行“已检车辆专用通道”。部分“已检车辆专用通道”将安装ETC式快速通行设备,对已办理安检证的车辆号牌进行识别,并自动抬杆放行;对未持有安检证的车辆,一般情况下警务站执勤民警将查验司乘人员的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等,必要时还需将车辆引导至安检区进行安全检查。
安检证在有效期内,出现丢失或破损情况的,可到任一发证单位申请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