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在市直机关广泛开展机关办公场所全面禁烟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8-31        发布机构:城乡建设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134/2011-112106

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作为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缔约方,我国承诺在201119日起在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卫生部印发新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于201151起实施,《细则》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为响应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号召,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卫生局决定从今年5月份开始,在市直机关广泛开展机关办公场所全面禁烟行动,现将《关于在市直机关广泛开展机关办公场所全面禁烟行动的实施方案》(秦直工[2011]3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