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积金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简化已故职工公积金提取手续
发布时间:2021-04-22 发布机构: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754021270/2021-43
市公积金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简化已故职工公积金提取手续
市公积金中心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和目标,进一步优化服务,便利群众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近日,市公积金中心根据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文件精神,出台《通知》,简化已故职工住房公积金小额账户提取手续。已故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万元以下(含1万元),提取人为法定继承人中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无需提交继承公证书,继承人提供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材料及承责声明即可。
《通知》将已故职工小额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由原先“继承公证+中心审核”简化为仅由中心进行审查,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可以提高办事效率,节省了继承人的时间成本和公证费用支出,特别是大大减轻了边远地区和经济困难群众的负担,使群众获得了实实在在的便利。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