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设立 退役军人劳动关系协调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5 发布机构: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tyjrswj/2020-114
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全面落实国家、省、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实现零距离精准服务,拟在全市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设立退役军人劳动关系协调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退役军人基层公共服务均等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的目标,坚持“整合资源、合理配置、规范建设、整体推进”的原则,在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设立退役军人劳动关系协调员,进一步增强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服务能力,切实发挥退役军人服务站平台功能作用,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规范、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二、工作目标
以加快推进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为契机,以解决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人员少、兼职多、力量不足等问题,以有计划、有组织精准有效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为重点,切实搞好统计调查、舆论宣传、服务保障、政策解读等工作,力争在2020年底前培育打造出一支具有专业素养的退役军人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实现每个乡(镇、街道)设立至少1名退役军人劳动关系协调员,打通市、县(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的工作堵点,畅通工作机制,使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能够延伸至基层,使广大退役军人都能够优享就业创业红利。
三、工作职责
退役军人劳动关系协调员主要有以下工作职责:
1.统计调查本辖区内退役军人劳动力情况;
2.统计调查本辖区内退役军人就业人员状况;
3.统计调查本辖区内退役军人未就业人员状况;
4.统计调查本辖区内退役军人创业情况;
5.统计调查本辖区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情况;
6.统计调查本辖区内退役军人培训需求情况;
7.负责向本辖区内退役军人发布招聘信息;
8.负责本辖区内退役军人与招聘单位的对接工作;
9.负责向本辖区内退役军人解读有关就业创业政策;
10.协助本辖区退役军人享受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11.协助吸纳退役军人企业享受就业创业补贴政策。
四、实施步骤
(一)人员遴选(5月15日至6月14日)
按照在每个乡(镇、街道)设立至少1名退役军人劳动关系协调员的要求,全市共设立108名退役军人劳动关系协调员,各县(区)根据所辖乡(镇、街道)数量,择优推荐合适人员,经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商人社局审核后,于6月15日前将《秦皇岛市退役军人劳动关系协调员推荐登记表》(附件1)和《秦皇岛市退役军人劳动关系协调员推荐汇总表》(附件2)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科备案。
推荐条件:1.经各县(区)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2.热爱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有志为广大退役军人热心服务,能够坚守岗位、专职本业务;3.有较强的语言沟通和表达能力,了解并掌握计算机文字录入和表格制作基本技能;4.优先录用下岗失业退役军人。
(二)人员培训(6月15日至6月30日)
在人员遴选工作的基础上,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同组织开展退役军人劳动关系协调员集中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就业创业政策、计算机知识、劳动关系法
律法规以及工作职责等。
(三)聘任上岗(7月15日前)
培训结束后,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人社局组织参训人员进行考试,考试合格者,由市人社局颁发职业资格证书,由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发放聘任证书并正式上岗工作。被聘用人员隶属于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接受服务站的管理。退役军人劳动关系协调员的聘任期限不超过3年。
五、工作待遇
退役军人劳动关系协调员按照公益性岗位的有关待遇执行,所需经费由各县(区)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建立退役军人劳动关系协调员工作,是服务全市退役军人、维护民生之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是体现执政为民的具体要求。各县(区)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建立退役军人劳动关系协调员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明确工作责任,统筹兼顾,因地制宜,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发挥基层功能。要结合各地实际进一步明确服务内容,合理确定退役军人劳动关系协调员在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中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退役军人劳动关系协调员在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作用。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优化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要求,规范服务行为,切实为退役军人提供全面、优质的保障服务。
(三)强化队伍管理。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随时准确掌握退役军人劳动关系协调员的整体状况,切实加强业务指导,认真研究退役军人劳动关系协调员的管理和使用办法,要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和进退机制,切实加强对实际工作完成情况的考核评价,并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落实相关工作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确保退役军人劳动关系协调员发挥促进就业创业作用。
联系人:沈贵波、王文海、刘广旭、林建宇
联系电话:5805871、5805801、5805802
附件:1.秦皇岛市退役军人劳动关系协调员推荐登记表
2.秦皇岛市退役军人劳动关系协调员推荐汇总表
秦皇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秦皇岛市财政局
2020年5月15日
附件1
秦皇岛市退役军人劳动关系协调员推荐登记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日期 | 照 片 | ||||||
籍 贯 | 民 族 | 政治面貌 | |||||||
身份证号 | |||||||||
户口所在地(居住地) | |||||||||
所在乡(镇、街道) | 联系电话 | ||||||||
工作简历 | |||||||||
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秦皇岛市退役军人劳动关系协调员推荐汇总表
填报单位(公章): 联系人: 填报时间: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政治 面貌 | 学历 | 身份证号 | 所在乡镇 | 联系电话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