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公安局关于召开居住房屋出租管理办法意见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26 发布机构:公安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 索引号:000357835/2018-2
进一步规范居住房屋出租行为,促进居住房屋出租的健康有序发展,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我局在考察学习其他省市先进管理经验和广泛征求全市有关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代政府起草了《秦皇岛市居住房屋出租管理办法(草案)》。
为提高政府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市公安局计划于2018年12月3日上午组织召开秦皇岛市居住房屋出租管理办法意见听证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听证会旁听人员5名,有意愿参加的同志可持本人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或单位证明)到市公安局(秦皇东大街65号)报名,截止日期为2018年11月30日,额满为止。联系电话:3950265、3950300(传真)。
二、听证会设参加人员58人。其中:
指定参加人4-6人:市人大代表1-2人,由市人大推荐;市政协委员1-2人,由市政协推荐;市政府法制办2人,由市政府办公厅推荐。
居住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各3人,由县区公安局推荐。
相关部门听证参加人46人: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各推荐1人、市公安局推荐21人(市公安局3人、各县区公安局各1人、每县区公安派出所代表各1人)、市民政局推荐3人(市民政局1人、街道办事处1人、社区1人)、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推荐1人、市消防支队推荐1人、国网秦皇岛供电公司推荐1人、市城乡规划局推荐1人、市行政审批局推荐1人、市城市管理综合综合执法局推荐1人、市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1人、国家税务总局秦皇岛市税务局推荐1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1人、市国土资源局推荐1人、市财政局推荐1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推荐1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推荐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