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供销合作社系统“补网强网用网”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0 发布机构:供销社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601107081/2024-100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把供销合作社建成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在全省开展供销合作社系统“补网强网用网”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进补网,健全供销合作社网络体系
(一)强化省企带动,贯通系统经营网络。省供销合作社要围绕适应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生产生活需求,加强顶层设计,按照经济、合理、高效和“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因地制宜,统筹谋划,进一步加强省市县乡村五级供销合作社业务联系,着力补齐经营网络,做到“一网多用、一点多能”。指导所属企业建设经营网络,以市场化手段加强与市县供销合作社的业务往来,整合资源、搭建平台,通过产权联结、股权置换、集采集配、项目合作等方式,带动市县供销合作社系统业务开展,实现全系统一体化经营。2025年省级龙头企业带动系统销售额要达到总销售额的30%以上,2028年达到60%以上。
(二)科学合理布局,疏通区域物流网络。立足区域人口规模、交通条件、消费能力和仓储需求,把供销合作社仓储物流体系纳入商业体系,市、县政府推动市县供销合作社建设区域仓储物流中心(以下简称区域中心),在选址、立项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支持市县供销合作社参与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促进区域中心与本地快递、物流企业资源共享、共建共用、优势互补,完善仓储、分拣、运输、配送等集约共享机制,提升物流集约化水平。分类开展区域中心建设,网络基础好的县推广“正定瑞天”模式,重点升级区域中心,增加集配产品种类;网络基础较弱的县推广“涿鹿新合作”“深州鲜天下”模式,多种方式对接系统龙头企业,引进社会力量,推动区域中心建设,带动基层网点发展,向乡镇和村延伸仓储物流服务。2025年要建设区域中心15家,2028年达到50家,网络体系有效覆盖全省。
(三)夯实基层基础,织密为农服务网络。支持县级社改造提升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通过升级改造经营设施、盘活存量资产,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农资供应、农产品流通、日用品销售、再生资源回收和农村产权交易,稳步扩大业务规模,争创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示范基层社。在基层供销合作社空白乡镇,要发挥县级供销合作社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围绕主导产业,引导社有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规模经营主体共同出资建设乡镇基层社,达到有场地、有人员、有业务、有资金的“四有”标准,推动基层网络恢复重建。支持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通过自建或与村集体联建的方式,布局村级经营服务网点,健全供销合作社村级网络,打通为农服务“最后一公里”。2025年创建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示范基层社50家,建设“四有”基层社300个;2028年创建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示范基层社100家以上,“四有”基层社实现乡镇全覆盖。
二、推进强网,提升供销合作社网络服务功能
(一)加强联合合作。支持市县供销合作社跨区域开展项目合作,促进市与市、县与县之间的业务交流,连接“小网”形成“大网”,凝聚系统合力,实现规模效应。加强与大型涉农企业合作,重点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仓储物流设施建设、订单农业、健康养老等领域实现优势互补、共赢发展。强化与科研院校的合作,为供销合作社网络建设提供人才、智力支持,通过共建实训基地、科研平台,解决关键技术难题,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做好与金融机构在农业产业金融服务领域的合作,为农业生产经营者提供优惠利率的融资服务产品。
(二)加强数字赋能。搭建供销合作社系统网络经营管理平台,开展数字化提升,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加强对供销合作社网络数据的挖掘、收集和分析,提升系统运营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提高网络运营效率。进一步扩大供销社网络开放窗口,积极对接全国供销系统日用品采购、农资销售与服务、农产品销售三大平台,以及其他省份供销社网络平台、各大电商平台,全方位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商品集采集配、资源共用共享。加快发展供销合作社农村电商,创新商业模式,拓宽销售渠道,逐步强化网络直播、短视频等新型营销方式应用,推进线下网络实体与线上平台融合发展。2025年实现农产品电商销售额150亿元,2028年实现300亿元。
(三)加强品牌建设。省供销合作社要进一步强化品牌意识,指导各级供销合作社在办公、经营、服务场所显著位置,统一规范使用供销合作社标识;在供销合作社供应的产品上,规范使用标识及形象设计,提高辨识度,增加知名度,擦亮供销合作社金字招牌。提升供销合作社产品竞争力,创新研发一批富有河北供销特色、高性价比的“爆款”产品,合作推出一批统一标识、独有款式的流行快消品,联合集采一批质优价廉、大众认可的惠民直供品,推动功能性消费品下乡,消除农村劣质商品的生存空间,扩大提升“骥供九州”“邯郸有礼”“邢供天下”等供销合作社自有品牌的销售规模和知名度。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管理运营,开展品牌推广、渠道构建、产品营销等服务,在促进区域特色产业提质增效和农民增收致富方面发挥作用。2025年供销社自有品牌达到50个,2028年达到100个以上。
三、推进用网,发挥供销合作社网络独特优势
(一)在加快现代农业发展中发挥作用。支持供销合作社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发挥农机服务联盟作用,通过开展耕、种、防、收等全环节服务,破解“谁来种地、地怎么种”问题,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支持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发展高效节水农业,打造绿色、稳产、智慧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推动农资经营向综合服务转型,利用乡镇为农服务中心和庄稼医院提供农资供应、统防统治、测土配方、农机作业等系列化服务,有效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与农业农村部门协作,共同开展育种、繁种、品种试验推广,加快种质资源库和商业化育种制种基地建设,发展壮大省种业集团,让农民用上放心种子。2025年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规模达到6000万亩次以上,农资市场占有率达到50%以上;2028年分别达到8000万亩次和60%以上。
(二)在服务农村现代流通中发挥作用。支持供销合作社全面参与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与邮政、电商、快递、商贸流通等主体开展市场化合作,利用供销合作社实体网点和经营服务网络,完善县域商业设施,健全农村流通网络。整合供销合作社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仓储运输、基层社“最初一公里”等经营服务网点,纳入地方政府冷链物流发展规划,夯实全省农产品冷链物流骨干网。充分发挥经营服务优势,支持供销合作社及其企业参与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运营管护,保障市场健康发展。按照国家、省应急储备政策和保供稳价要求,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政策性的粮、油、肉等生活物资储备工作及农药、化肥、食盐等政府应急储备任务,及时拨付供销社系统储备资金。
(三)在服务农民增收致富中发挥作用。支持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适度规模生产经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增加农民在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收益。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举办展会、产销对接会等活动,促进农产品顺畅销售。支持供销合作社系统在当地商场超市、经营门店等经营场所开设农产品销售专区、专柜,逐步扩大农产品销售规模。健全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增加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功能,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资产、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水权、林权等13类农村产权应进必进、有序流转,探索以产权交易鉴证为抵押的融资贷款模式,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和农村集体收入。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供销合作社系统“三网”行动的重要性,整合涉农资源,加大支持力度,务求取得实效。各市县政府要定期听取供销合作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问题。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要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合理调配资源,加强调度指导,确保各项任务目标如期完成。发展改革部门要支持“三网”行动相关项目立项和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做好与全省物流规划布局的衔接。农业农村部门要将“三网”行动列入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内容。商务部门要将“三网”行动纳入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规划,在支持资金方面予以优先考虑。财政部门要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三网”行动开展。邮政管理部门要鼓励邮政快递企业深化与供销社合作,支持利用供销服务点设置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责任,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营造开展“三网”行动良好氛围。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