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绍华:
首先,感谢新闻媒体朋友对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大力支持!今年3月28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8次会议批准了《秦皇岛市国际一流旅游城市促进条例》,该法规已于4月1日在秦皇岛日报和秦皇岛人大网站公布,已于5月1日正式实施。
下面,我介绍一下这部法规的起草背景、立法过程和主要内容:
一、起草背景
2022年6月,省委主要领导在省委十届二次全会上提出“坚持向海发展、向海图强”“秦皇岛要积极打造国际一流旅游城市”的要求。《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支持秦皇岛建设全国高新技术产业及先进制造业基地、国际滨海休闲度假之都、健康城、一流国际旅游城市”的远景目标;《河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明确提出“支持秦皇岛建设国际一流旅游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在建设国际一流旅游城市方面作了很多工作,积累了很多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我市文化软实力、旅游吸引力和城市影响力持续提升。同时也要看到,我市仍面临旅游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存在短板、市域旅游交通体系仍需完善、滨海旅游城市风貌特色仍需强化等问题,旅游业也面临着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针对上述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经报市委批准,将《秦皇岛市国际一流旅游城市促进条例》列入了年度立法计划,拟通过立法的规范和引领,为国际一流旅游城市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立法的过程
《秦皇岛市国际一流旅游城市促进条例》列入年度立法计划后,由市旅游文广局负责《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市政府法制部门协调把关,于2023年6月14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期间,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机构提前介入,通过召开调度会、协调会等方式,积极推动《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市人大民侨外委员会对《条例(草案)》提出了审查意见。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于2023年6月28日和2023年8月29日先后召开第18次和第19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会后,法制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对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梳理和研究,在秦皇岛日报、秦皇岛人大网站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求了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市直有关部门、县区人大和政府、人大代表的意见;深入县区开展立法调研;召开政府有关部门、专家、基层代表座谈会;就草案主要问题与市政府法制部门和市旅游文广局交换意见、共同研究。在上述工作基础上,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多轮反复修改,形成《条例(草案表决稿)》。2023年10月26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秦皇岛市国际一流旅游城市促进条例》,2024年3月28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8次会议批准了该《条例》。
三、《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共9章58条,重点规范内容包括:
1.关于建设原则和目标。聚焦省委、市委的战略意图,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远景目标,《条例》对国际一流旅游城市的建设原则和目标作出具体规定:“遵循世界眼光、国际标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旅游先导、全域统筹的原则,将本市建设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现代化水平高,城市环境优美,旅游资源丰富,配套设施完善,服务周到文明,旅游产业发达并成为城市主要产业,在国际上具有较高知名度、美誉度的国际性旅游城市。”
(二)关于对规划和配套文件的要求。国际一流旅游城市建设是我市长远发展目标,是抓纲带目、统领全局的工作总抓手,涉及方方面面,难以在《条例》中都作出具体规定。因此,《条例》规定:“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国际一流旅游城市发展规划和相关配套文件,将国际一流旅游城市建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对国际一流旅游城市发展规划重点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还要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际一流旅游城市发展规划,制定本辖区具体实施方案。
(三)关于明确城市总体布局和突出“两带建设”。城市总体布局是确保城市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条例》参考我市国土空间规划并结合实际,提出要形成“主城带动、绿隔相间、特色发展”的多中心组团式城市空间结构,塑造“滨海风情、港城风尚、长城风韵”的总体风貌。并明确要求城市核心区、重要滨海区和历史风貌区等区域,应当划定为城市景观风貌重点管控区域。同时,《条例》要求打造集生命健康、休闲度假、体育运动、会议会展、浪漫时尚、文化艺术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滨海旅游带;培育长城品牌文旅活动,形成富有魅力和活力的长城文化旅游带。
(四)关于发挥生态环境的支撑作用。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我市最大优势,也是建设国际一流旅游城市的重要依托。《条例》设立生态环境专章,加强大气和土壤、水源地、入海河流及海岸线保护;生态修复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城乡绿化、绿色低碳发展的管理和保护。要求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依法查处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并规定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五)关于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是国际一流旅游城市发展的必备条件。《条例》要求:一是持续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打造全龄友好、优质便捷的公共服务体系,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加快建设“快进慢游深体验”综合交通设施体系。二是全面提升旅游服务国际化水平,按照精品化、国际化方向,完善旅游集散中心、游客服务中心、旅游厕所等旅游基础服务设施。三是抓好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推进智慧城市、智慧旅游景区建设,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数字化水平。四是优化文化资源配置,提高城市文化品质,推进文化设施、文旅项目建设,打造国际一流旅游城市文化地标。
(六)关于提升旅游管理和服务水平。旅游管理和服务水平是国际一流旅游城市建设的重要保障。《条例》规定:“国际一流旅游城市建设应当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一流服务环境,以经营主体需求为导向,完善法治保障,对标国际先进水平,简化行政审批和办理程序”。并对服务标准、信息和咨询服务、应急救援、志愿服务、秩序管理、旅游信用体系、文明旅游等方面作出了规定。特别是针对旅游产业的生命线——旅游安全问题,《条例》明确了市和县(区)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等各方主体责任。
(七)关于加速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产业发展是建设国际一流旅游城市的重要支撑。《条例》要求深入实施“旅游+”“+旅游”战略,深化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丰富旅游产品供给,构建旅游发展新格局。《条例》规定:“国际一流旅游城市建设应当围绕食、住、行、游、购、娱等旅游要素,培育旅游消费新场景,加快项目建设、开展品牌创建、丰富产品供给,促进旅游与文化、康养、体育、教育、农业、工业等产业融合”。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对推进红色旅游、康养旅游、农业和工业旅游发展,培育滨海度假游、长城文化游、旅居康养游、港口休闲游、特色展馆游、温馨浪漫游等特色业态作出具体规定。
(八)关于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加强国际交流是建设国际一流旅游城市的必然要求。《条例》明确,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国际友好城市和国际友好合作关系城市网络建设,深化与主要客源国家、“一带一路”国家的交流合作,拓宽交流渠道,鼓励民间交往,吸引国际游客入境旅游和消费。同时,对加强国际知名旅游港建设、加强国际文化交流、体育交流、教育交流、会展交流等作出具体规定。
(九)关于筑牢各项保障措施。建设国际一流旅游城市需要强化各方面保障。《条例》明确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国际一流旅游城市建设工作专项资金,鼓励全市各类金融机构依法创新金融产品。将国际一流旅游城市建设重点项目作为年度重大项目推进,优先做好用地、用水、用电、交通等保障工作。同时,《条例》规定:“支持设立国际旅游研究机构,建立国际一流旅游城市建设专家咨询机制,组建国际旅游智库,为旅游产业提供智力支持。”此外,《条例》还对人才保障、人才培养、品牌营销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并明确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促进国际一流旅游城市建设目标责任体系和考核评价制度,对建设目标、重点任务、工作成效等开展阶段性评价和年度考核。
法规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规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蓝图已绘就,奋进正当时。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加强对《条例》的执法检查并适时开展立法后评估,促进严格执法,全民守法,将《条例》的规定落到实处。同时也希望我市各新闻媒体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形成浓厚的国际一流旅游城市建设氛围。
谢谢大家!
问题一:我们关注到《条例》中提到了要建设滨海旅游带和长城文化旅游带,能否介绍一下如何依托滨海、长城两大核心资源优势,高质量发展旅游产业?
市旅游文广局党组书记、局长乔树荣:
感谢媒体记者的提问。旅游业是我市特色主导产业之一,滨海休闲、长城文化是我市两大核旅游资源,既是我市旅游业发展的“基石”,更是“优势”。在去年旅游业强势恢复的基础上,刚刚过去的“五一”假期,我市旅游市场实现稳中有升,全市景区接待游客141.46万人次、门票收入4341.11万元,同比分别增长3.51%、3.95%。携程数据显示,秦皇岛入围十大“三四线热门旅游目的地”,我市旅游产品更新更足、山海互补更加均衡、市场环境更加有序,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势头更加强劲。下一步,我们将紧密围绕建设滨海旅游带和长城文化旅游带目标任务,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长城文化公园建设等重大机遇,深化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培育“六大特色业态”,构建一流旅游产品体系,努力打造“这么近、那么美,周末到河北”首选目的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做精滨海度假游。落实省委“向海发展、向海图强”决策部署,做强山海关、北戴河、南戴河、黄金海岸、阿那亚等著名旅游目的地品牌,持续优化滨海旅游产品体系,打造集生命健康、休闲度假、体育运动、会议会展、浪漫时尚、文化艺术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滨海旅游带。二是做强长城文化游。深挖长城文旅资源,完善长城文旅服务体系,对老龙头、天下第一关、板厂峪、界岭口等长城精品段落进行系统整合,打造集登山健行、徒步运动、户外游憩、乡村休闲等于一体的长城步道系统,培育长城品牌文旅活动,形成富有魅力和活力的长城文化旅游带,树立长城文化旅游新标杆。三是做大旅居康养游。坚持国际视野,以北戴河生命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区建设为契机,持续推动旅游与康养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发展滨海康养、森林康养、运动康养和医疗康养等独具特色的旅居康养游产品,构建“大健康”旅游产业集群,培育打造具有国际吸引力的康旅目的地,建设中国康养名城。四是做靓港口休闲游。坚持以城定港、港产城融合,优化港口功能布局,调整港口功能结构,推动秦皇岛港口工业旅游区建设5A级景区,加快建设集邮轮游艇、休闲娱乐、文化交流、购物餐饮等于一体的国际知名旅游港,打造秦皇岛国际城市客厅。五是做优特色展馆游。充分挖掘我市文化、工业、自然资源等特色优势,打造一批独具特色和影响力的博物馆、文化馆、艺术馆、民俗馆等特色展馆,开发一批高质量特色展馆旅游线路。提升秦皇岛博物馆等文博场馆展览服务水平,年内实现山海关中国长城博物馆高质量开馆,成为长城文化新地标。六是做活温馨浪漫游。树立“城区即景区、建筑即风景”理念,丰富城市旅游“第一印象”场景,建好城市公园游园,打造美丽街区、精品街道,创新“City Walk”新玩法。此外,还要做大做强葡萄酒旅游、婚庆旅游等时尚浪漫产业,打造一批旅拍基地,推出更多优质浪漫之旅现象级度假产品,不断满足广大游客多样化、高品质文化旅游需求。
谢谢大家!
问题二:请问《秦皇岛市国际一流旅游城市促进条例》实施后,市司法局如何发挥司法行政部门职能作用,助力《条例》的有效实施?
答: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在《秦皇岛市国际一流旅游城市促进条例(草案)》市政府审查过程中,市司法局提前介入,指导市旅游文广局完成《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从条例整体结构、规范措施、部门职责等方面,对条例进行了完善和修改。
《条例》实施后,市司法局将继续发挥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能作用,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助力《条例》的有效实施。
一、强化依法规范,打造营商环境“强磁场”。《条例》第二十八条提出的“国际一流旅游城市建设应当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一流服务环境,以经营主体需求为导向,完善法治保障”。市司法局立足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领域行政执法水平。一是集中力量抓好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关系市场主体和群众切身利益的执法重点领域,通过开展案卷评查、组织培训考核、落实三项制度、清理罚款事项、规范监控设备、开展扩面排查、组织明察暗访等措施,重点整治逐利执法、扰企执法、随意执法、一刀切执法、粗暴执法、不廉洁执法等六类问题。二是积极创新行政执法方式。督促指导各执法单位落实“轻微免罚”“首违不罚”,让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发挥《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作用,为企业提供“菜单式、精细化”行政合规事项指导服务,实现由“惩罚监管”向“主动服务”转变。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专项督查,督促指导各部门制定行政执法事项目录,争取综合执法改革规范化、“两法”衔接规范化、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数字化等改革试点落地秦皇岛。三是强化行政执法领域改革。推进建成市县乡三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高质量完成“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建立合作机制”试点工作,以执法监督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强化宗旨意识,架起为民服务“连心桥”。《条例》第三十条提出的:“无偿提供交通、气象、食宿、安全、客流预警、应急救援、消费警示、投诉以及矛盾化解等必要信息和咨询服务。”为了提高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市司法局开展“高质量调解年”活动,制定秦皇岛市行政调解工作办法,加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探索推进商会调解组织建设,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紧密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我局深化实施法律服务温情覆盖行动,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工作站、村级工作室,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制发公共法律服务地图和地图册,通过网络平台、实体平台、12348热线平台“三台融合”,保证热线24小时服务不打烊,让群众找法用法“触手可及”。
三、强化普法宣传,夯实普法与依法治理“强阵地”。知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公众知晓度是地方立法实施效果的重要保障。市司法局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主题宣传为抓手、以阵地建设为保障,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一是进一步加强《秦皇岛市国际一流旅游城市促进条例》和我市已出台的旅游市场、海岸线保护、游船游艇码头管理等方面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宣传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二是拓展普法载体,不断增强群众普法参与感认同感。加强法治公园、广场、街道、长廊等法治文化实体阵地建设;举办“法治大讲堂”公益讲座,支持开展行业性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深化“每月一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推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三是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把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各类法治创建和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内容,为建设国际一流旅游城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问题三:请谈一下出台《秦皇岛市国际一流旅游城市促进条例》的目的和意义?
答: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建设国际一流旅游城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市委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是省委、市委根据京津冀协同发展优化区域产业分工和生产力布局,对我市发展方向和目标的科学定位。出台《条例》的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对我市的战略定位和发展要求,将省委、市委的战略意图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保障一张蓝图绘到底,增强城市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为助力我市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出台《条例》的意义:一是为国际一流旅游城市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及时将市委战略意图体现在地方立法当中,确保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国际一流旅游城市建设各项工作。二是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坚持立法与改革决策精准有效衔接,通过立法明确城市发展目标和定位,确立国际一流旅游城市建设的主体框架,保障一张蓝图绘到底,以法规的稳定性助力我市国际一流旅游城市建设常态化、规范化和法治化。三是坚持人民至上、立法为民的重要实践。针对我市发展短板和实际问题,以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现代化水平高,城市环境优美,旅游资源丰富,配套设施完善,服务周到文明的国际性旅游城市为目标,强化顶层设计,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原文链接:秦皇岛市国际一流旅游城市促进条例 http://www.qhd.gov.cn/front_pcthi.do?uuid=DCC894E381E3E2A624E8A46F8B8D824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