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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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来信时间
2024-11-29
来信内容
请问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受理回复
答复时间
2024-11-29
答复内容
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应当参加职

工基本医疗保险;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下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可按照本细则规定参加职工医保。

    在我市灵活就业且办理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注: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和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称为职工医疗保险基金),两险基金统一征缴,统筹层次一致。

主办: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承办: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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