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秦皇岛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市政府编制了《2026年度秦皇岛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工作责任,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按时完成。
二、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承办单位要按照《秦皇岛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办理。
三、承办单位要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等工作。
附件:2026年度秦皇岛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