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答复丨享受海港区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的人员范围、所需材料、申领流程是什么?
时间:2025-10-29
来源:秦皇岛日报社全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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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陈女士:享受海港区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的人员范围、所需材料、申领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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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人员范围:

(1)具备海港区户籍,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后申报就业、办理就业登记,享受补贴政策未满三年的灵活就业人员。(自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的下一月并办理登记就业后开始,可享受不超过36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身份证年龄为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女50岁、男60岁生日当月。)

(2)具备海港区户籍,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申报灵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享受补贴政策不超过2年的灵活就业人员。

所需申请材料:

(1)《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审核认定表》一式两份;(2)身份证复印件;(3)保险以国家税务总局现场打印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或者“河北税务”小程序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为准,要求加盖国家税务总局的“税收业务专用章”。(4)社会保障卡复印件。(需到社会保障卡卡面左上角印制的合作银行申请激活银行卡功能并注明开户行名称及行号)5.毕业证复印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高校毕业生提供)

补贴标准:申报年份个人缴费总额的60%(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省社平工资)

注:领取失业金及失业补助金期间的人员;已取得营业执照、出租车运营资格证或享受小额担保贷款人员;正在参加见习岗位的高校毕业生,不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申报补贴时间以下发公告时间为准,通过海港区人社局小程序、全区各社区、村公示栏等渠道进行公告。居民具体办理条件申报流程等业务可咨询本辖区镇街及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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