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牛女士留言:我在一家单位上班,请问单位对员工经济补偿支付标准及实习期工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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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所以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应当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