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邓郝留言:企业职工休产假期间除享受生育津贴外,企业是否还应向该职工发放工资?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回复:
女职工在产假期间,领取生育生活津贴期限内,其所在单位不再支付工资。注: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咨询电话:市人社局劳动关系与工资福利科3262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