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审判、检察人员任前公示办法》的规定,现将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提请任命的李孟媛、高芳等同志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李孟媛,女,现任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干部,拟任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刘旭,男,现任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拟任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
邱颖,女,现任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拟任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赵哲,男,现任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拟任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贾文华,男,现任秦皇岛北戴河新区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拟任秦皇岛北戴河新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刘海英,女,现任秦皇岛北戴河新区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拟任秦皇岛北戴河新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高芳,女,现任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拟任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社会各界人士对以上同志任职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来信来访向市人大常委会反映。
本公示期限为5天,即2026年2月28日至3月4日。
电话:3220325
地址: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邮编:066000
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
2026年2月28日
